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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5-03-24   编辑:物电学院管理员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河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立德树人、客观评价、科学选拔、公平公正、以人为本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7 ~ 9名,其中院长担任组长,全面领导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复试监督小组、成绩复核小组。

(一)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学院专职人员组成,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

(二)复试小组: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设组长1名,成员4名(其中含1名外语水平较高的教师或专职外语教师,负责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上,负责复试考核评分工作。

(三)复试监督小组3人学院专职人员组成,其中学院书记(或纪委书记)担任组长2名辅导员,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成绩复核小组:由学院专职人员组成,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各组要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的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音频视频档案由院长签字盖章并留存1年备查。

三、复试资格

(一)复试分数线

报考我院能源动力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可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25年3月28日到河西学院校本部理工实验楼二楼206室报到并提交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者无考核表者,不得参加复试)。

2.纸质版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扫描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应届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扫描件(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非应届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5.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7.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所获各类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须是原件外,其他都需要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5年4月2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纸质版初试准考证进行人证核验与资格审查。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者将不得参加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如有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等现象,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2025年3月29日~ 30日。

2.调剂考生:2025年4月8日启动,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复试方式及要求

1.复试将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严格过程监管,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同等学力考生或跨学科专业考生还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1.笔试

根据《河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院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为“热工基础”或“自动控制原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

2.面试

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情况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学科教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面试小组不少于5名教师(含1名外语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注:参加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口语、听力面试时请各位考生携带纸质版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20分钟到候考室候考。

3.加试

根据《河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我院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加试科目为“工程流体力学”和“电子技术”。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长为每科120分钟,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有任何一科的加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收费

根据《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要求,复试费每生每次100元。学院在复试前收取并交财务处,不交费者不能参加复试。

(五)复试安排表

复试环节

复试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考生资格并收取审查材料和复试费

3月28日

理工实验楼206

所有考生

专业知识能力笔试

热工基础

3月29日

8:00 ~ 9:30

十教A412

所选本门课程考生

专业知识能力笔试

自动控制原理

3月29日

8:00 ~ 9:30

十教A414

所选本门课程考生

加试科目一(笔试)

工程流体力学

3月29日

09:50 ~ 11:50

十教A415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

加试科目二

(笔试)

电子技术

3月29日

14:30 ~ 16:30

十教A415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

面试

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

3月30日

8:30 ~ 11:30

十教A415

所有考生

候场:十教A412

注:参加笔试时请各位考生携带纸质版初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者未携带不能参加笔试考试。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七)体检

在公布复试结果以后,拟录取考生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扫描提交给学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意见。

五、录取

(一)复试成绩核算

1.复试总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

2.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2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录取成绩换算办法与排序

拟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总成绩×0.3。

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排名,一票否决)。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逐一排序(1外国语-2政治理论-3业务课1)。如遇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资格无效,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单项)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及以上达不到60分者。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四)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应当在复试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档案无法调入我校的,造成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类别在网报信息确认阶段已经考生确认,在录取阶段一律不接受修改。

(五)待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

(六)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须在报到前经研究生管理部门及培养部门同意。

六、信息发布与咨询监督

(一)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信息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后及时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或学院网站公开。

(二)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实名向河西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反映。

(三)相关网址及联系电话

1.河西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址:https://yjsc.hxu.edu.cn/

2.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936-8281205

3.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咨询电话:18109365629(张老师)

0936-8280121 13993653211(陈老师)

4.监督电话:0936-8281205

本细则由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河西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的文件为准。


河西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1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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