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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3年暑假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7-09-19   编辑:

学院各班:

为保证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愉快的寒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暑假从7月13日(星期六)开始至8月23日(星期五)结束,8月24日、25日返校报到(必须在辅导员处进行电子注册),8月26日正式上课。

二、放假前各班应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及管理工作。

1.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班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放假之前召开班级学生安全教育会议,强调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宣传相关安全知识。禁止学生以各种名义私自联系非营运车辆,以确保学生旅途安全;加强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意外事故以及人身安全防范知识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学生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加强防暑、防溺水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人身安全意识,不随意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等。

2.严格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放假前要安排一次宿舍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学生离校前务必将门窗锁好,切断电源,以确保室内财产安全。

3.7月12日-13日,各班班主任进入本班学生宿舍检查本班学生离校情况,并将本班学生离校情况书面汇总后交辅导员处。同时,各班班主任对本班各宿舍最后一位离校的学生及新学期开学第一个返校的学生情况进行摸底汇总,要求每个宿舍最后一位离校的学生和第一位返校的学生认真检查本宿舍的安全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向班主任及公寓管理中心反映。

三、暑假期间加强校园与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1.因南区配电室及大部分宿舍维修,故7月30日之前无法安排学生住宿,因此建议南区同学暑假期间尽量不要留校,最好全部回家。确因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者除外。

2.申请留宿必须由本人于7月12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留校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辅导员及学院审批汇总后报公寓管理中心,经公寓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留校。公寓管理中心批准后将为留宿学生发放《暑期住宿通行证》,留宿学生假期凭通行证进出宿舍。

3.凡假期留宿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假期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大功率、发热电器烧开水或取暖。同时,留校学生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工作。学生放假离校后,各班班主任应检查本班学生宿舍,核对留校学生情况。同时,不定期的对本班留校学生情况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4.学生个人贵重物品(如电脑、照相机、随身听、银行卡等)由本人带回或自行妥善安置,严禁假期存放在宿舍内,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5.留校学生中途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留校学生离开甘州区必须向本班班主任汇报,说明外出时间及去向。学生返校后必须到所在学院销假。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6.2013年7月15日中午12点之前要求除留宿学生外全部离校,关闭各公寓楼门,学生无《暑假住宿通行证》者,一律不得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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