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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第二批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申报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7-09-20   编辑:

团委发 [2012] 2号

关于启动第二批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团总支:

校团委于2011年10月启动首批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努力提升校园文化的学术科技氛围,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校团委决定启动第二批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立项范围

1.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项目。

2.立项申报项目只限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A类、科技发明制作B类。

(二)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立项申报。

2.项目主持人原则为二、三年级学生;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年级结构要合理,提倡建立学生项目梯队。

3.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发明创造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4.项目组在1—2名指导教师(至少1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立项程序

(一)立项申报

1.申请者自主选题或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课外科研或实践课题。

2.申请者填写《河西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一)一式三份,提交所在学院团总支。

3.各学院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为确保质量每个学院申报立项不得超过10项),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报送校团委,同时填写《河西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统计表》(见附件二)。

4.申请者分为个人和集体两类:个人申报的,申请者必须承担项目60%以上工作,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且合作者不得超过两人;凡申请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项目,集体项目除填写集体申请者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申请人为集体项目的代表。

5.所有项目必须经学院推荐,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申报。

(二)立项评审

1.校团委邀请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召开立项评审会,对各学院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并答辩,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批准,下达通过评审的项目立项通知。

2.校团委向项目负责人拨付首期立项经费。

(三)项目中期检查

1.校团委于2012年5月份组织中期评审,申请者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由学院预审后,将合格报告提交校团委。

2.校团委组织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对各学院报送的合格中期检查报告进行评审,对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立项支持。

(四)项目结题

1.项目的完成时间原则上为一年。项目按计划完成后,项目主持人填写《河西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申请书》,及时提出结题申请并提交科研成果。

2.项目结题形式包括申请专利、发表论文、成果鉴定等,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所正式发表的作品,须注明该项目为“河西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第一作者必须是本人,如本人是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项目指导教师。

3.校团委组织召开结题评审会,对各学院报送的合格结题报告进行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通过评审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并拨付后期立项经费。

4.结题项目可参加“挑战杯”等各级各类学生科技学术竞赛活动,对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学校将帮助申请专利和组织推广。

三、经费资助及管理:

1.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原则。批准立项的项目首先发放前期50%的立项经费,半年后进行中期评审,顺利结题后发放后期50%的立项经费。项目经费经指导教师、项目参加者签字后,由学院指导小组审核,经团委复审后凭发票到财务处报销结账。

2.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经费仅用于如下开支:

①课题所必需的仪器、药品、试剂、器皿、动物、种子等购买费用;

②与课题研究有关的资料购置、复制及印刷等;

③与课题研究有关的调研、差旅费等;

④课题阶段性成果评审费,成果完成后鉴定费、出版费、版面费等;

⑤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害作业费;

⑥课题研究必需购买的其他物品;

3.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按下列标准给予经费资助:

①自然科学类项目:

重点项目:给予1000--1500元经费资助;

一般项目:800-1000元经费资助

扶持项目:500-800元经费资助

②科技发明类项目:;

重点项目:给予1000--2000元经费资助

一般项目:800-1000元经费资助

扶持项目:500-800元经费资助

③社会科学类:

重点项目:给予800--1000元经费资助;

一般项目:500-800元经费资助

扶持项目:300-500元经费资助

4.除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或客观的学术原因外,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校团委将收回全部或部分立项经费。

四、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2年3月15日之前将预审完毕的《河西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交校团委办公室。

附件一:《河西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申报书》

附件二:《河西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统计表》

(附件在共青在线文件快递栏或团委QQ共享下载)

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启动 第二批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申报 通知

抄 报:校党委、团省委、省学联

抄 送:学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工会、学生会

共青团河西学院委员会 2012年1月9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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